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