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部分、第二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二)不需要装订的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内容需手写,不得打印和复印),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签名。同时,另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可粘贴在申报材料**部分的身份证复印件上,供办证用。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5份。(2018年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用A3纸打印),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签名。 上述材料中所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免试表、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转评审核表等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栏的“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www.hb.hrss.gov.cn/html/bgxz/)。 (三)申报材料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附件5)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平级转评或破格申报)。 (四)各市州职改办、省直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要对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所有报送材料的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各市州职改办、省直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验盖章、审核签字,否则不予受理,高评办原则上不再审核原件。 (五)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的《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及职改部门领取),其它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五、有关纪律要求 (一)坚持以德为先的评价导向。申报过程中要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推荐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切实履行好**责任人的职责。所有报送材料的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市州职改办审验盖章、审核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二)强化各级审核、监督职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本行业县及以下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以及业绩材料,并提交市州职改部门;市州职改部门对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并提交高评办;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以及业绩材料,并提交高评办。 (三)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实双公示,即建筑高评办在评前对拟评对象、评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双公示,同时,省人社厅同步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凡在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省职改办将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并将有关违纪线索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对已取得的任职资格予以撤销;对审核不严或帮助申报者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