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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www.hbsrsksy.cn/hbksy/001/001001/001001002/20200717/f0a27b20-5b77-4f55-b685-5e8f8b50b09e.html | 作者:pmo970f79 | 发布时间: 2020-07-10 | 12700 次浏览 | 分享到:

鄂人社考2020〕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0〕 

4号)、《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注函〔2020〕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参加全部3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或1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或“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参加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二、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职管〔2005〕2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资格审核。

各地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本行业“考全科”和“增报专业”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1科”和“免2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大纲

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